争千万遗产告继母案件中继母是否有继承权
现代社会里面的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家庭生活中,跟切身利益相关的是关于财产的继承,家庭成员的遗产可以通过自然继承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那么争千万遗产告继母案件中继母有继承权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 继母 是否 有遗产继承权
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的三个词,第一个是抚养关系,指的是老辈对小辈的养育叫抚养;第二个是赡养关系,指的是小辈供养老叫赡养;而第三个是《民法典》中提到的叫“扶养”关系,指的是互相扶助,供养的关系。如有夫妻扶养、兄妹扶养等等。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都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因此继母有继承权。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财产
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现实生活中存在争千万遗产告继母的案件,继母是否能够继承遗产从法律规定上看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因此继母可以继承,第二种就是遗产所有人立了遗嘱,指定了继承人,如果其指定了继母继承财产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衡阳非法集资4000万当事人怎么处罚?
一、衡阳非法集资4000万当事人怎么处罚?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饮酒与醉酒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具体表现都是行为人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但法律中规定的标准不同,对驾驶人员......
·哪些人属于合同生效的条件
哪些人属于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
·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想必当男方遇到女方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时都会存在这一疑惑,父母即使离异,双方均......
·因持刀伤人被刑事拘留20天是什么罪
因持刀伤人被刑事拘留20天是什么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
·工伤鉴定后辞职可以吗?
我们在工作时有可能因为突如其来的意外而受伤,这些我们无法预知,此时我们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我们其他方面的损失,同时尽全力保护自......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一、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
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一、个体有限公司怎么注销?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
·如何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
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并不仅仅是一点基本工资,还会包括岗位工资、津贴、提成等等。而其中的基本工资,可以说就是最基本的。那实践中,应该如何确定......
·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者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之一。那么,作为劳动者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呢?而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要清楚有些劳动纠纷,一旦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