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

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是怎样的对于假离婚的卖房流程,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实际中,之所以很多夫妻选择假离婚卖房,主要是为了避免税费的缴纳,以及再次购房的税费等问题,但是事情的发展方向是难以揣测的,谁又能确定最后的结果会变成怎么样。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的注意事项,请继续阅读。一、办假离婚买房后卖房流程(一)假离婚不能到法院办理,只能是夫妻双方自己协议离婚事宜,离婚首先要有离婚协议书,对共有的财产做出分离说明。(二)离婚协议书签订以后,就可以拿着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三)民政部门对离婚请求审核以后,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书。(四)办理完离婚手续,就可以将房产放到中介进行房产交易。(五)房产买卖过后,一般是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购房,这个没有时间规定。夫妻双方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双方可以在房产交易结束以后随时到民政局复婚,但是为了保险起见都是房产交易后一年以后再复婚。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如果双方的感情牢固,不是进行真的离婚,即便购置了新的房产,达到想要的结果,但是新购置的房产是不属于婚后共有房产的,日后的事情谁又能确定,所以建议您最好慎重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有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减资的规定(一)减资条件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劳动合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


·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


·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获得,怎么取得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获得,怎么取得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如何获取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法院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怎样撤销离婚起诉状
      当事人若是原告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想撤诉,需要当事人到起诉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取得法院的裁定是否准予撤诉。还有个方法是,原告当事人可以不......


·图片侵权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图片侵权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图片侵权举证责任规定是应当由提出侵权的人员来进行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敲定的一份协议,那么在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吗?员工在遇到一些情况无法工作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


·父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房产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继承,要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同居关系解除时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依照此法条可......


·一、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
      一、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有哪些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使用场合不同在诉讼法律关系中应当使用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的范围虽然是一致的,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