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价格垄断是什么?

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一、价格垄断是什么意思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通过垄断价格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二、价格垄断理论释义1、价格垄断的确定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采取回扣、补贴、赠送等手段变相降价,使商品市场销售价低于商品自身成本。五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对象在交易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2、价格垄断存在的原因一是规模经济的需要。在一个行业内,某个企业能够比别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产出,它的平均成本随着产量的扩大会低于其他企业,同时会降低自己的价格,最终使其他企业在本行业内无利可图,从而该行业被这个企业所垄断。由规模经济引起的垄断,为经济性垄断。经济性垄断厂商很容易产生垄断价格行为。二是由控制稀缺自然资源引起。某个垄断厂商控制了某种自然原料供应或者拥有受专利保护的知识,使其他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从而自行决定产量和操纵其价格;(自然垄断)。三是由拥有商品专卖权而产生。个人或政府拥有某种商品专卖权,就有了操纵价格的决定权。四是由行政垄断产生。某些部门和地方的行政主管机关,受垄断利润诱惑,强化独占地位,排斥他人进入,操纵价格,引起行政垄断,又称超经济垄断。由经济性垄断产生的垄断价格行为,主要是规模经济和企业集中化高度发展、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自然结果。由超经济垄断侵入市场而产生的垄断价格行为,不是规模经济高度发达和生产高度集中的必然产物,更不是充分竞争的自然结果,而是由行政化垄断所带来的产物。我相信参考上文便会知晓了。价格垄断是企业为了获取更大利润而抬高价格或者降低价格。根据价格需求的关系,可以影响市场,甚至操纵市场。这种情况尽量要避免,政府该加大管控垄断企业,对他们实行相应的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
      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一、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是有同等继承权吗?亲生子女和继子女的继承权不是同等的,因为亲生子女是父母亲遗产的第一顺......


·赡养继承协议该怎么写
      为避免子女相互推脱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出现,有的老人选择将赡养与继承捆绑在一起,若在老人生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那么生后也不会获得老人的遗产。此时......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什么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


·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危害群众利益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公司董事辞职需哪些程序?
      公司董事辞职需哪些程序?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保持与章程规定一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股东会开会作出决议......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毒品成为现代社会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一个毒瘤之一,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经受不了诱惑,在别人的教唆下去......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应该怎么量刑?
      被网络诈骗的后果应该怎么量刑?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


·关于认罪认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认罪认罚其实也比较直接的体现了我国司法工作的进步,对司法人权的这一块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提到认罪认罚以后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司法腐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