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湖北发生医患纠纷应当如何预防、处置?

湖北发生医患纠纷应当如何预防、处置?
  
  一、湖北医患纠纷预防: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定期报告医疗纠纷,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务公开、医疗质量监控、考核评价、医疗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制度,制定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负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投诉服务接待室、工作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调解程序,接受咨询、投诉,做好医疗纠纷源头防范和处理工作。
  
  3、公安机关应当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信息共享和接、处警快速反应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并为警务室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设施。
  
  二、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防止医疗纠纷发生: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对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
  
  (四)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应当取得患者的书面同意;无法或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书面意见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执业范围实施医疗行为;
  
  (二)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三)隐瞒、误导、夸大患者病情或者虚假宣传、夸大疗效;
  
  (四)使用与病情不相宜的诊疗技术和药物;
  
  (五)篡改、隐匿、伪造、损毁病历资料;
  
  (六)收受患者及其近亲属财物;
  
  (七)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药剂等生产、经营企业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及接受旅游等有关服务。
  
  四、患者及其近亲属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实施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按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对医疗行为有异议或争议的,依法表达意见或诉求。
  
  五、患者及其近亲属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六)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六、湖北医患纠纷处置方法:
  
  (一)及时组织医院专家会诊,并将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需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并迅速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二)告知患者及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办法和程序,回答相关咨询和疑问,引导患者及其近亲属依法解决纠纷;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封存或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协商的,医患双方应推举代表进行协商,各方的代表人数均不得超过5名;
  
  (五)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提交医疗纠纷处置报告,如实反映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及调查、处理情况。
  
  七、医疗机构应当配合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调查取证和纠纷处理工作。
  
  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组织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2、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尸体存放时间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批准,报经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责成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时应当派人赶赴现场;
  
  (二)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疏导等工作,引导医患双方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
  
  (三)组织邀请患者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协调工作。
  
  4、公安机关接到关于医疗纠纷的治安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开展教育疏导,制止过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三)依法处置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综上,本文介绍了湖北发生医患纠纷后出台的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法的具体内容。防止医患纠纷方面对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县级以上卫生机构应该采取的行为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在预防纠纷产生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处置医患纠纷也指出了各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促进和谐解决医患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是怎么对轻伤害量刑处罚的
      说到轻伤害量刑问题上面,需要注意,在我国只有行为人在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给受害人造成了轻伤害的话,那才会构成犯罪,此后才能追究行为人的......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经营不善时辞退员工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多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发放。公司要辞退员工,必......


·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强制执行精神病监护人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


·第一步:报案
      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做完这......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一、质押权的概念是什么呢?又具有什么特征呢?(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


·可以将女儿抚养费提高吗?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女儿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确定了抚养权归属的,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日后随着女儿的长大,可能对抚养费......


·笔迹鉴定民事诉讼法谁来承担费用?
      笔迹鉴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谁来承担费用?需要按照情况而定,可以按照鉴定结果来认定和处理的。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摩托醉驾2018年应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摩托醉驾2018年应受到怎么样的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他涵盖了我国国土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国家可以通过转让、租赁等方式将国......


·刑事抗诉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一、刑事抗诉存在的问题有什么?1、抗诉范围有限。以下情形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抗诉:(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有罪却判无罪的,或者无罪而判有罪......


·绑架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您都知道,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任何人进行指控,这在刑事犯罪上,绑架罪表现的尤为突出。那么,在实践中,绑架罪究竟需要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