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现在荆州市的小汽车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大部分荆州市民对打官司都不大了解,要通过代理律师完成,那么荆州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荆州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是怎么收的?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1)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2)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综上所述,荆州市律师事务所很多,它们会按照交通事故案件难易程度、花费时间多少等和委托人确定律师费用。荆州交通事故官司律师收费通常分为调解费和诉讼费,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要按照当事人主张的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当事人胜诉后,这部分费用是由被告承担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
      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一、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有哪些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算
      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的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


·离婚后有抚养权可以要求迁走户口吗
      离婚后有抚养权可以要求迁走户口吗可以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办理户籍投靠。同时,双方已......


·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


·当兵政审需要本人去吗
      当兵政审不是必须要本人到场。政审一般在体检结束后马上进行,不过一般本人可以不参加。因为政审主要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人的单位(退休或无业......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


·一、交通事故最多扣车多久?
      一、交通事故最多扣车多久?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


·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


·债务纠纷提供什么证据 债权人举证时应注意什么
      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主张得到肯定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据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证据、口头证言等。那么,债务纠纷提供什......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很多条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受到侵害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很多条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不受到侵害,也有很多条款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恶意敲诈用人单位,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代通知金这项内容。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