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我们和企业公司以及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时候是可以派上用成的,但现代社会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合同并不重视,这就非常容易出现社会上的劳动纠纷问题,对于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正式对劳动关系的定义不清楚,所以才导致这种情况频频发生。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抽象标准
  劳动的从属性和劳动的有偿性,是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的两大主要特点,具体表现为劳动者受雇于个人、公司或机构,使用雇主提供的劳动工具或设备,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指挥或指令完成一定的生产或经营任务,由雇主付给工资。
  从属性一般分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我国法律目前对劳动关系并未作出权威定义,实践中认定劳动关系一般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关系一般具有四个特征:即主体资格合法性、从属性、有组织性和有偿性 。
  (1)主体资格合法性,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单位,非法用工单位和外国企业以及其在华分支机构不具有主体资格合法性。自然人由于不是用人单位,也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对于合法的劳动者而言,童工和达到退休年龄 以及未获得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均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合法主体,但并不表示他们不可以享受劳动法上的某些权利义务。
  (2)从属性,即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属性更多的体现为一种命令与服从关系。如果法院发现双方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则会认定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不论双方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3)有组织性,即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有组织性要求雇主拥有组织机构和管理系统。雇主要有规章制度,雇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如果不服从雇主的管理,将会受到惩罚。雇员的工作是雇主整体工作的一部分,雇员是这个集体的一份子。
  (4)有偿性,即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有偿性要求劳动者的劳动不能是无偿的,必须是雇主给付的,不能是第三方给付的,当然,第三方受雇主委托给付的除外。
  劳动能够给我们带来回报,但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会因为劳动关系的定义的不清楚导致没有和合理的人合理的公司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这就容易发生后续的劳动纠纷问题,劳动纠纷必定会影响到个人的利益,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老公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老公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老公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可以选择分期还款,或者是缴纳一个最低还款限额,老公欠信用卡30万还不上的话,这毕竟严重,作为持卡......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不让童工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劳动者父母或其监护人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2、已经发生的劳动,用人单位......


·债权转让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
      债权转让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清偿一、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兴岛街道:三咀村、长岭村、海上村......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
      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一、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怎么办?2年内没有补注册资本工商局要么罚款,要么取消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坦白的意思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一般而言大致就是指将自己做得事情如实说出来,承担过错的行为。坦白在法律规定......


·公司要求放弃工伤认定的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一个大学生毕业之后,如果没有选择继续升学,就会去工作,工作的时候容易发生工伤,不过发生工伤后不用担心费用的问题,用人......


·编制投标书有什么原则
      编制投标书有什么原则如果公司想要参与项目的投标,那么首先就要根据对方的招标要求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一份投标书。法律规定编制投标书需要遵循相应......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一、刑事自诉案件合同手续主要有哪些?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