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事实上,即便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它也可能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而合同一旦人被认定无效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您想避免这些不利的后果,您就一定要将劳动合同签好,而要是不清楚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对自身有利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当然,如果在劳动合同方面遇到了问题,也是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条件具体是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获得条件具体是什么(1)、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2)、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具......


·离婚男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解决?
      离婚男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解决?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是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流程是: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是怎样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


·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可以吗
      一、批捕阶段申请精神病鉴定可以吗?如果发现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可以检察建议形式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精神病鉴定方面的证据材料......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一、公积金贷款利息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


·离婚起诉后多久下传票
      离婚起诉后多久下传票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为......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怎么样的?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怎么样的?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怎么样的?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
      离婚房子在老人名下怎么分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当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