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追诉期是多久

追诉时效是法律中的时效中的一种,追诉时效是给与当事人的一种更好的维护利益的机会,但是一旦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就会彻底的丧失法律上的权利,追诉期的范围包括的很广,劳动关系追诉期就是其中的一种,下文中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追诉期的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已报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无论抓到时距发案时有多远,都要追究法律责任)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二、劳动关系中的追诉时效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经常遇见劳动争议,与公司间的关系是很敏感的,在遇见这种纠纷时要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但是可以参照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解决,劳动关系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关系,在生活中存在的也比较广泛,因此我们有必要进行了解相关内容,因为在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争议也不在少数,多了解相关内容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有时逞一时之方便,粉碎的确是数个家庭的幸福,为此,国家
      醉驾,有时逞一时之方便,粉碎的确是数个家庭的幸福,为此,国家加大了对醉驾的惩罚力度,于刑法修正案八中将其入刑。但作为一个新罪名,在如何准确的......


·装修未开始合同生效期是什么时间?
      装修未开始合同生效期是什么时间?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在购......


·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
      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一、达到什么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达到以下标准逃避商检罪才能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


·居间合同没约定等满五年再过户怎么办
      居间合同没约定等满五年再过户怎么办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居间合同对于普通人,可能还比较......


·一、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可以提出续期的请求,农村耕地的土地使用年......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监护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监护吗?离婚后,不论抚养权归谁,父母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
      监视居住期间行政处罚怎么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夫妻中的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具体需求,定期地或者一次性地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