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

童工和未成年工区别童工在国内是违法的,各行各业都不允许使用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与童工有什么区别?
  主要就是年龄的区别。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五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未成年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的通知》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
  (一)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二)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即二级高处作业;
  (三)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四)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育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未成年工虽然可以聘用,但是法律是有一定规定的,部分行业和劳动内容未成年工都是无法涉足的,否则也会牵扯到违法的范围,所以公司有需求的话也不能取用童工,未成年工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聘用安排工作,生活中遇到童工聘用情况可以进行检举,部分地区可能还会有所奖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被单位解雇劳动关系也就消失了,但有些情况是可以恢复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但必须要符......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怎么处理?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否应继续履行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新房主是应继续履行合同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的房价至今居高不下,因而也就意味着我国土地的价格同样居高不下。在这样的情形下,为了是征地工作有序的进行,我国对于征地......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银行提书面申请;资料齐全借款......


·得什么病不宜羁押在看守所
      得什么病不宜羁押在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


·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入职后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去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