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解决办法有哪些
(1)患者自身原因。
(2)由于医学发展还远未达到可以治疗一切疾病的程度,许多疾病的病因还很不明了,有些检查手段也是有风险的。患者由于知识的缺乏对疾病的预后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导致病人过高的期望与实际的结果产生偏差,而把责任归与医方,导致矛盾的产生。
(3)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现在医患纠纷医患矛盾之所以激烈,还在于患方找不到快捷有效的解决途径。
(4)是个别人员无理取闹。目前,社会上个别人有理就闹,无理也要取闹,通过群体闹事造势,向医院、政府施压,进而达到个人的经济企图。尤其近年来,出现了“职业医闹”,专门寻找医患纠纷,帮助患方将事态扩大,寻求经济回报。
2 、医务人员的原因
(1)新形势下,医疗服务模式发生了根本转变,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复合模式,即从生理服务扩展到心理服务,从医疗服务
扩展到社会服务,医务人员的职责远远超过了“救死扶伤”的范畴,社会给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医务人员不能主动与患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满足患者来自理、心理及人格方面的需求,即便治疗是成功的,也有可能得不到患者的认同。
(2)还有少数医务人员在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更看重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淡化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佳,医疗行为不规范,影响了整个医疗队伍的社会公众形象和信誉,增加了患者不满情绪。加剧了医患矛盾。
(3)医院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医院医疗质量存在隐患,如规章制度执行不严,造成差错事故发生,或是技术水平低下造成误诊误治等;服务态度冷淡、工作作风漂浮,如某些医院存在的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等;行风建设方面甚至还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如“红包”、药品回扣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医患之间不和谐的因素。
3、社会的原因
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多数群众靠自费就医,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患者负担加重,经济利在就医行为中变得更加敏感,人们心目中的医学形象越来越像一项商业。而部分新闻媒体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不够了解,在调查研究不深的情况下宣传报道,指责医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损害了医疗单位的名声,使医务人员的感情和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4、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医患矛盾是多种因素而造成的,但医疗体制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医患关系的介决取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推进竟争机制,医疗保险制度,药品流通制和医疗机构的改革等。目前我国医疗体制还很不成熟,对医疗违法行为的惩处,有时是乏力的,患者有可能感到精神上的压力,额外的经济负担,甚至承担一定的疗风险。因此,只有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医患关系才能得到同步的改善。卫生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严格实行监管,各类医疗机构应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量的每件小事做起,作为患者及其家属,也要对医疗医改工作加强了解与理解。各方均正视矛盾,认识不足,并妥为处理,拉近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关系正常化总之,医患矛盾的发生是社会和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少医患冲突是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所具有的角色意识导致对相同问题不同的归因所引起的。
5、加强医患双方面的沟通
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人际关系,它是随着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而产生的,其表现形式和内涵必然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在医患关系中,作为医部门自然是主体,患者是客体,围绕主客体间有一句口号性话语:“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医生和患者在医治过程中的关系是建立自愿平等、等价有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相互的关系应该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和谐关系,医生在医治的同时,要增进与病人的感情交流,努力和病人作朋友,对面谈心,使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从心理上拉近医患之间的感情,防止医患关系对立,提高医务人员的威信,增强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
6、法规教育
医疗卫生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医务人员医学专业知识较为丰富,但社会、法律知识相对缺乏,个别人员对卫生行业的法律地位,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对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知情权、同意权、隐私权、赔偿权、对自己的诊治权、特殊干涉权、参与权的有效使用、诊治责任、紧急救助责任、最优化施治责任、解释说明责任、解除痛苦责任等的理解不深。因此,强化医疗卫生法规教育有着重大的意义,通过法规教育,让卫生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医、有效行使法律权利,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在卫生行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防范医患矛盾的发生,提供基础保证。
综上所述,医生和患者之间应互相信任和理解。出现问题并不是只能责怪是单方面的过错,有很多造成问题的因素多种多样,医生这个职业也是非常辛苦,但是他们仍然坚守在岗位的第一线救死扶伤,医患解决办法不仅医生要有充足的耐心加理解,作为患者也应该同样理解和宽容那么医患关系自然就会好处理得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吗?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
·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我国规定了春节、国庆节这些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公民在法定节假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享受,如果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赔偿(一)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二)经......
·一、醉驾伤人处罚标准初犯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伤人处罚标准初犯是怎么样的?醉驾,一般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
·登记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登记离婚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其实这就是指法律上面的协议离婚。另外的一种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夫妻在进行登记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条......
·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后有什么后果?
著作权保护期限之后有什么后果?1、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使用该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费用。......
·短期借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短期借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可以选择较短的借款时间,而这样的借款也就是短期借款,根据规定短期借款中的最短借款期限为7天,但......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可以退么?
在现今社会中,很多人因为夫妻不和而需要离婚,而在离婚之前已经决定买房了,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那么房子的订金可以退吗?很多人都不明白订金和订金......
·夫妻双方债务约定可以对抗债权人么
夫妻双方债务约定可以对抗债权人么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提供那些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提供那些证据?(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
·使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一些法制节目中,我们会看到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在最终判决时,会采取缓刑的方式。缓刑其实就是特定机构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