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产权、应安置人口认定原则
1.人均合法批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对人均不足50平方米的部分,已建成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按人均50平方米认定产权予以补偿安置,不再按本方案第六点第(九)款第6项“无合法批建手续房屋的补助、奖励”的规定给予补助、奖励;未建成的,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按人均50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
2.转让或赠与集体土地住宅的,其转让或赠与的建筑面积应计入转让方或赠与方的人均合法批建面积。
3.产权清晰的共有住宅(含祖屋),产权面积应按各自份额合并计算。
4.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未建成的,未建成部分,按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缴款后,给予产权补偿安置。
5.人均合法产权面积,以本项目的被征收人在思明区莲前街道何厝社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为依据,属“一户多宅”的,已批合法面积合并计算,属“多户一宅”的,其人口合并计算。
6.在计算人均合法批建建筑面积时,宅基地申请表中记载的人口应合并计算。
7.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住宅的,按“拆一补一”,不享受人均50㎡的政策。
8.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认定办法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集体土地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的通知》(厦思政办〔201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主体补偿
1.货币补偿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为征收项目的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
2.产权调换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拆一补一”、不补差价计算;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超出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超面积安置的,超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计算价值。
(三)装修补偿费
1、被征收人具有合法批建手续及可认定产权的已建成房屋,其装修可按280元/平方米实行包干补偿或选择评估补偿。若被征收人选择评估补偿的,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结果补偿。
2、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未进行初装修的,在安置房交房时,应给予被征收人3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偿。
(四)搬迁补助费
以每平方米10元计算,被征收人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可认定的产权面积部分,若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若被征收人选择期房安置,一次性给予三次搬迁补助费;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面积部分,一次性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征收住宅房屋,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征收部门应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1)过渡期限
在征收范围内安置,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征收范围外安置,安置房为多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临时安置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超过法定过渡期限的,安置补助费按30元/平方米计算。
(3)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起算时点和停发时点
起算时点:从被征收人签署被征收房屋移交单,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之月起,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停发时点:安置房已竣工验收,征收部门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征收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安置房交房时,应一次性补助被征收人三个月装修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并从公告或书面通知交房时间的下月起,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2、为鼓励货币补偿,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支付二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其它补偿(补助)费用
移水电表、电话、有线电视转移、空调移机,依据厦价房[2003]119号文件标准(水表补助费500元/户,电表补助费500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380元/户,电话移机补助费100元/部,空调移机费150元/台)。
(七)按时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将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完整交付征收实施单位拆除的,可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面积(包括经认定的应安置面积)结合区位房屋补偿价的百分之十(每平方米250元)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八)合法权证奖励
房屋征收时,持有《厦门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福建省厦门市乡村房产契证》的,给予5000元/户奖励。
从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来看,政府征收土地,除了对房屋进行补偿外,还会对被拆迁人相关的一些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如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等,除此之外,如果被拆迁人在一定的时间内配合拆迁部门做好拆迁工作,还会获得一定的奖励费用,但即使是在同一个城市 ,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城区,所获得的拆迁补偿费用也不会完全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海事海商顶级律师费是多少
海事海商顶级律师费是多少?现如今,一场官司的输赢,会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其中相当关键的因素非律师莫属。不同等级、不同事务所的律师收费有着悬殊......
·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
一、关押在派出所还要交伙食费吗?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看守所里不需要交纳生活费。在监狱......
·厂房拆迁能给赔多少?
厂房拆迁能给赔多少?在遭遇拆迁之后,如果接受了拆迁这一事实,那么不管是工厂还是房屋的所有者,心中最关心的就是拆迁之后赔偿的具体数额问题。但是......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在当下,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都会寻求劳动仲裁委寻求帮助。那么在深圳生活工作的您知道深圳市劳动仲裁委......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如何解决
如今未婚同居的男女比较多,此时可能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就会涉及到分开然后就财产作出处理。那么此时同居财......
·农村修路占地不同意行吗
如果修路协议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同意方案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
·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一般都会十分关心加班费的问题,都不希望自己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此外,从......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签订的空白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空白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
·劳动仲裁受理后要多久裁决
劳动仲裁受理后要多久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