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

未成年人犯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有的时候也是很严重的。成年人犯罪是要立案的,但是您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还是有疑问的,毕竟立案的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法律中受到的保护要比成年人多,及时是犯罪的行为,也有一定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您疑问的问题。
  
  一、未成年犯罪是否要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的前提条件,就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已经被确认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而没有刑事责任的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都是错误的。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原则
  
  (一)从宽处罚原则
  
  (二)不适用死刑原则
  
  (三)尽量适用缓刑的原则
  
  三、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是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需要被社会保护,所以在法律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也特别详细。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我们这里所说的犯罪是刑事犯罪。
  
  1、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们人身损害或者财务损害等一般有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下列刑事罪名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另外补充一点,有些家长比较害怕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的未来特别是找工作,我们法律有一个很人性化的规定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四、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怎么办
  
  未成年人是未来的希望,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作为家长,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犯错不可怕,但一定要及时教育,及时处理,尽快将未成年人拉回正途,帮孩子找回一个没有污点的未来。
  
  第一步:带领孩子主动自首
  
  如实交代罪行自首,即在孩子犯罪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之一,直接关系到量刑是否从轻的问题。因此,自首是避免东窗事发、减轻刑罚的最好途径。 当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而是已经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也成立自首,对于所供述的罪行仍然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第二步:收集并保留有利证据
  
  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走上犯罪道路,或者是初犯、偶犯,或者自己与整个犯罪活动没有密切联系,那就请一定帮助孩子收集保留好能够证明相关情况的证据,并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这些证据就是你保护孩子最有力的工具。
  
  第三步:立功赎罪,争取从宽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若能够及时抓住立功赎罪的机会,则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如果是犯罪分子重大立功表现又有自首情节的,甚至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明白如何帮助孩子立功赎罪,非常重要。
  
  只要达到了立案的条件以后是要立案的。法律不能儿戏,法律规定要立案的案件必须要立案,这不仅是对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需要。立案与否在于的是法律的规定,达到条件就要立案。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什么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指侵害公民身体的器官或组织,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在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常见下列几种情形:......


·行政赔偿诉讼的内容
      行政赔偿诉讼的内容行政赔偿诉讼(一)、起诉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条和第67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和第13条的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办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


·劳动纠纷二审当庭判吗?
      劳动纠纷二审当庭判吗?必须当庭判决,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成立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


·人格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现在我们越来越在乎自己的隐私了,我们的各项隐私都有法律保护的,你们知道人格权是什么吗,他里面的内容是什么,你们可能知道里面的一些内容,但是可......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怎么计算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
      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一、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使用现金交易股权转让可以使用现金交易。股权加现金式置换是指除相互置换股权外,还需要支付一定......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第三者和对方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第三者和对方重婚罪吗?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所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