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

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交通拖车要收费吗?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通常会造成涉事车辆无法继续驾驶的情况,而此时就需要交警部门进行拖车,同时也是为了避免造成道路拥堵的情况出现。很多时候涉及到政府部门的都需要收费,那么交警拖车是否要收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交通事故当事人该不该交这些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相关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按照上文的规定,交警拖车的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我国尚未有一部法律中规定,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缴费,因此要是要求收费的话,那么是于法无据的,可以拒绝缴纳。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


·告一个人强奸罪必须具备哪些证据
      告一个人强奸罪必须具备哪些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输了应该怎么样办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但因劳动者的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仲裁机构不能受理劳动仲裁请求的。相当于劳动仲裁的损失。......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形成高效率的网络,整体服务于我国的运输行业。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自检是......


·公司倒闭银行贷款还不了?怎么办
      公司倒闭银行贷款还不了?怎么办在公司经营不善、市场潮流变化等情况下,企业可能面临破产倒闭,在企业破产时,往往会存在银行贷款还不上的情况。所以很......


·吐出租车上赔200是敲诈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属于敲诈:1、客体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3、主体是一......


·只交强险车辆自己撞了怎么赔偿
      事故中你有责的话,交强险可以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报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很多情况下需要你报交警处理,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


·股东抽逃出资质押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质押的情形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聘任退休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


·私募基金受谁监管?有什么原则?
      私募基金受谁监管?有什么原则?一、私募基金受谁监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