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一、理发店学徒15岁算童工吗?
  即使是学徒,在理发店也是从事经营性的活动,未满十六周岁都算童工。
  根据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二、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在我国,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工作都属于童工,雇用童工的商家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商家要认识到,雇用童工是违法的,一定不能使用童工。而职业介绍中心介绍童工同样违法,如果介绍童工较多,会加重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什么?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注册资金是所需要的投入,注册资金写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行业的特点,如果实际金额小于同行的注册金额,可以写......


·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一、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是什么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
      一、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以谁的名义进行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及效力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的概念。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


·申请财产保全条件主要有哪些
      申请财产保全条件主要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


·犯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触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和解
      一、刑事案件能和解吗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和解的。但是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些例外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可以上诉?上诉是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而设置的救济程序,和仲裁没有关系。撤销仲裁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