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算法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算法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计价法
  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所谓成本法,就是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适用的范围以及核算口诀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对于以上3种类型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时,符合第一种的权益性投资,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反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照新准则
  第四(已删除)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企业应将该类投资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量时采用成本法。
  核算口诀
  股利核算口诀:
  当年分以前,成本来冲减。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
  以后年度分,两者比较看。
  股利减净利,差额细判断。
  “当年分以前,直接冲成本”:比如96年1月1日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96年5月2日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95年度股利,于是投资企业就要全部冲减投资成本。
  “当年分当年,利益算一算”:如果假设例题中96年5月2日分派的股利,还包括本年度的,那么就计算一下属于投资前的部分和属于投资后的部分,前者冲减投资成本,后者计入投资收益。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出题者一般都会假定各月的利润平均分配。
  在该算法中,长期股权投资要以初始投资成本来进行计价,而且不会随着单位权益的增加而有所改变,这种计算方法相对稳定,企业不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控制也不会产生特别大的影响,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投资都能够采用该种算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的种类有哪些
      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可以具体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由于故意犯罪的情节要恶劣一些,因此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也是要重于过失犯罪的。而法律中......


·成都租房新规:承租人支付租金超三个月应存入监管账户
      成都租房新规:承租人支付租金超三个月应存入监管账户就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有关事项,《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做出如下要求:一是在......


·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邯郸电力建设征地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征地补偿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么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么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


·一、妈妈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一、妈妈死了遗产由谁继承?妈妈死了遗产由配偶、子女以及其父母等人员继承,具体继承方法如下:1、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父亲所有,其余......


·疫情期间待岗工资怎么算的?
      疫情期间待岗工资怎么算的?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
      2023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一、医院病历保存多少年?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


·哪些情况下试用期可以延长?
      有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表现的不是很好,但此时单位也不想直接将其辞退,而想要在给劳动者一个机会,于是就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延长试用期期限。按照法律的......


·个人作品著作权所有权文书可以进行转让吗?
      个人作品著作权所有权文书可以进行转让吗?一、个人作品著作权所有权文书可以进行转让吗?个人作品著作权所有权文书是可以进行转让的;1、流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