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起的关系。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意外发生工伤,如果经认定确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但是也有可能此名受工伤的劳动者享有两个劳动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一疑惑。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
  存在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基础。在同一时间内,能否成立多重劳动关系是关键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应该具有唯一性。
  我国《劳动法》虽然没有具体条款规定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对《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法律责任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法》主张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此外,《劳动法》实施后,原劳动部于1996年lO月31日颁布的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
  规章规定,除了非全日制工以外,一个劳动者只有一个社会保险帐号,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且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在双重劳动关系之下,后一个劳动关系即使符合劳动关系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
  二、国家并未禁止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在实际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目前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呈多样化趋势,一人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现象较为普遍,国家并未禁止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特别是对于下岗、待岗职工和内退职工,在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条件下,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从法律上予以认可;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 (2004)256号)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此项规定实际认可了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三)工伤认定有其特殊性,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不应适用民事诉讼中所确立的一般原则。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将决定其是否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劳动者都会比较重视。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就应当属于工伤,自然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内蒙古工作的劳动者,如果在工作岗位上不幸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应该尽快的要求单位办理工伤鉴定。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经过工伤鉴定后......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服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商标转让申请流程商标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转让的。日常生活中,服装商标转让还......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
      关于公司离职有违约金吗关于公司离职没有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


·关于嫖娼的法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嫖娼的法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
      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涉嫌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一)约谈境......


·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会怎么处罚?
      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会怎么处罚?一、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般会怎么处罚?1、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


·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
      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当事人吸毒贩毒属于哪种犯罪类型吸毒是违法行为,可以罚款、拘留、强制戒毒;贩毒是犯罪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要......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一、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