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效的民间借贷要怎么处理

无效的民间借贷要怎么处理 一、无效的民间借贷要怎么处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二、民间借贷无效该怎么处理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在我国,民间借贷是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借款人应该了解借款合同有关的内容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避免因合同无效影响您对资金的使用。但要是属于无效的民间借贷,那么此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风险投资协议有哪些要注意的?
      风险投资协议有哪些要注意的?风险投资协议是进入这一市场和其他民事主体进行交易的一个约定,也是一项权利义务的凭证。一下为您介绍风险投资协议有......


·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管辖权问题在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非常重点的问题。在刑事方面管辖权也是有着法律明确规定的。形式方面他主要涉及......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一、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什么?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是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的: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


·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鉴定结果显示为工伤后,还需进行司法鉴定才能更好的确定伤情,然......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签订了合同什么时候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私生子之后结婚算重婚吗?
      私生子之后结婚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现象,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的作用是什么?
      分户土地使用权证这是相较于开发商所拥有的国有大土地使用证的,所以开发商修建的这些楼盘将来再销售出去了以后,所有的业主基本上都是还是要办理属于......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一、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医患纠纷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提起诉讼是最为常见也是最权威的解决方法,但是提起诉讼流程非常的复杂,如果不按照诉讼的流程进行,法院......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怎么规定的?
      您可能想象不到在刑事案件过程当中的很多细节性的问题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的,有些刑事案件当中的原告和被告方也是参加过庭审以后才会了解......


·2023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通知?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在试用期辞退提前几天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