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吗,二审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吗,二审流程是怎样的?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再一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即是我们常说的民事诉讼二审。但是民事诉讼二审的受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然即便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审理开庭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吗?
  
  一般来说,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向一审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而二审民事诉讼是否开庭,需要二审法院经过审查才能确定。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如果不符合条件,二审法院会给予不开庭审理的理由。
  
  二、民事诉讼二审的流程
  
  (一)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二)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三)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二审。而二审民事诉讼是否开庭,需要经过二审法庭的审查,才能最终确定。如果经审查符合二审民事诉讼的条件,那么自然法院会予以立案,进行开庭审理。如果不符合条件,也就不会二审民事诉讼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


·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一、哪些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


·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
      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


·小区业主权利都有哪些
      小区业主权利都有哪些1、依照法律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还需要还债吗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还需要还债吗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债务,自然应当积极的偿还。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债务还没有还清,债务人就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导致......


·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二审程序是什么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如果收到上诉状......


·收缴与扣押的区别有哪些?
      收缴与扣押的区别有哪些?1、性质不同。对于扣押而言是临时性强制执行措施,证据保全措施;而收缴则是带有结论性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期限限制。2、......


·高温费要不要缴税,什么是高温费?
      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为他们提供足够的防暑药品和一些必备的降温饮料,而且还需要按照要求发放高温津贴,所以在夏季炎热的四个月中劳......


·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
      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一、民诉诉讼时效中断法条规定的事由有哪些?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