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怎么补发工资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二、企业破产员工有哪些补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企业一旦由法院宣告破产,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宣告终止,在此情况下,员工显然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促全,破产清算怎么补发工资。不过破产企业的员工不必担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企业破产,破产清算后的财产除了支付破产费用和偿还债务外,会优先用于员工工资的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一、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
·居间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
居间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现在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买房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我们买房时不能与建筑开发商直接商议,往往会接触到房产中介来进行,......
·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
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一、国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违法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就算违法。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通常是交......
·被依法监视居住后有案底么
监视居住后有案底么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
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一、一般掐脖子算故意伤害吗?如果仅仅是被人掐脖子而没有构成轻伤,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要看公安机......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
书面交付指示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有哪几种
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有哪几种?债券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债券、中期债券和短期债券。长期债券期限在10年以上,短期债券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中期债券......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