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微信被骗700可以报警吗

一、微信被骗700可以报警吗可以报警。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不会立为刑事案件,但会作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关于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可见,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以当地实行规定为准。当然,司法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个人如何防范欺诈行为1、要有反诈骗意识,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无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事与人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2、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熟悉的人所需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克服展销便宜心里,就不会对突如其来的横财和好处欣喜若狂要三思而后行。3、必须冷静,千万不要慌张,一旦发现被骗,赶快想办法及时掌握对方的有罪证据,迅速报警,要防止打草惊蛇,有人认为把钱追回是关键,所以在发现上当后想私了,于是主动上门去恳求骗子返还财产,这是很愚蠢的办法,这等于告诉对方骗局已经暴露,提醒片子赶快逃跑,聪明的做法是,一方面装做仍闷在鼓里,随时掌握对方行踪,一方面查明对方骗财的流向及时报案。诈骗犯罪,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突出特点就是使用欺骗的方法取得公私财物。在犯罪形式上,犯罪分子多以编造假情况或隐瞒事实真象,而使受害者陷于一种错误认识,信以为真,仿佛“自愿地”将财物交与犯罪人,但实际上,这只是受害人被犯罪分子制造的假象所迷惑而受骗上当的结果,并非真正同意。当前,诈骗活动形式多样,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但警方一般不会立案,所以个人在平时要注意防范诈骗,不让骗子有可趁之机。现在的网络诈骗手段非常多,使得一些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很容易上当受骗。个人在平时使用微信或者QQ等社交工具时,一定不能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也不能轻易给他人转账,微信上的转账信息要及时与对方电话确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南京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主要是什么
      在律师的这一领域如今专门研究我国公司法方面的专业律师已经是越来越多了,这其实也是我国市场经济运作的一种必然的趋势。您要知道在相关的领域内都是......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一、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吗不是必须支付,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


·获得专利权实质条件有哪些
      获得专利权实质条件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


·在我国妨害清算罪主体是什么?
      在一个企业里,账单需要清算,这样可以为公司制定相对应的计策,以便更好地将公司的工作进行下去,规划好未来将要干什么。妨害清算罪在一个公司清算的......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么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


·私刻公章罪怎么进行处罚
      公章可以说是法人代表的标志,若开设公司则需要到正规的地方刻公章,并还需要到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但现实中却有人私刻公章,若这样的行......


·在各种规章制度逐渐健全和完善的今天
      在各种规章制度逐渐健全和完善的今天,仍有很多劳动者因各种原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后续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使维权......


·商业秘密权是指什么?
      商业秘密权是指什么?商业秘密是公司发展最核心的东西,所以,公司对其的保护也是非常严格的,如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那么商业秘密权是指什么......


·天津市高温补助的标准是怎样?
      夏季室外工作对于工人来说是异常艰难的,高温条件下工作久了,可能会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国家政府对此有要求规定,企业公司在高温期间要对室外高温......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哪几种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哪几种一、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哪几种1、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基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受让人取得让与人转让的交易财产的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