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原告胜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也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因此,当事人胜诉后申请退还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退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算扒窃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扒窃小孩不算扒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变更诉讼标的后费用怎么处理?
      变更诉讼标的后费用怎么处理?一、变更诉讼标的后诉讼费用怎么处理?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在我国车险交强险酒驾赔偿吗
      各种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也没办法遏制由人为原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只能够相对应的从其他方面去构建人们的安全出行的意识,并且各种保险本意上也就是围......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买卖合同中应当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出全面严格的约定,以免在物品交付时造成损毁、灭失。《合同法》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出卖人应......


·居民区噪音分贝是多少?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城市各类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为:0类:昼间为50分贝,夜间(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为40分贝。1类: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2类:......


·分隔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一、分隔债权债务是犯罪吗?分隔债权债务是合法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判断诉讼标的金额的依据是什么
      判断诉讼标的金额的依据是什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因此你们首先......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合法吗?一、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合法吗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你的离去(转......


·不通过法院的委托,司法鉴定能私自鉴定么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会面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于伤情等的评估就要通过司法鉴定了,受害人通过司法鉴定手段来为自身争取利益是有必要的。那么,不......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


·招标关于行贿犯罪的规定处罚是什么?
      一、招标关于行贿犯罪的规定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