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而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被人们广泛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社交工具也给骗子带来了可趁之机,不法人员通过微信进行诈骗,许多受害者不知道微信被骗了到哪里报案,使该诈骗事件不了了之。那么,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微信被骗了到哪里报案?
  微信被骗,当事人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公安局报警,请警察帮忙处理。
   二、微信诈骗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此,诈骗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体数额,根据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间确定。
  受害人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自己常住地所在公安局报警。不过我国法律规定了诈骗金额达到2000以上公安机关才会立案,所以如果被骗金额太小,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个人在平时要警惕网络诈骗,以免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幕墙工程质保期期限是多久
      幕墙工程质保期期限是多久一、幕墙工程质保修期限是多少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


·以后农村会统一建房吗
      看具体情况定,要想建房首先要有一个宅基地,这是建房最主要的基础。国家规定,每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一户有两个以上的宅基地是不符合要求的,肯......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的票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的票面值公司债券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发行,可转换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可转化债券由于其自身的优势......


·商标侵权有无时效的诉讼期限?
      商标侵权有无时效的诉讼期限?有的;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对侵犯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作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


·我们在不少影视作品中
      我们在不少影视作品中,都能看见类似的剧情:男主和女主经过多少感情的历练终成眷属,却在最后被告知一个惊人的真相——他们是亲兄妹!不能结婚!是的,......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一、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你失踪了,可以确定是你·你易容了,仍然可以确定是你·未来的身份证可能会采用DNA身份认证二、醉酒驾驶机......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一、合同中的“标的”是什么?合同中的“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当事人通过建立合同关系所......


·父亲写下遗嘱要怎样才会有效
      父亲写下遗嘱要怎样才会有效一、父亲写下遗嘱要怎样才会有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


·撞伤小孩监护人有没有责任
      撞伤小孩监护人有没有责任?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的话是有责任的,但是一般不会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对于儿童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一定要争取有利的责任......


·在一年内,划痕险可以报几次?
      在居民购买新车上路以后,总会有可能因为一些摩擦碰撞的原因对自己的车辆造成损伤,即使是车辆被刮伤,也会需要支付很大的一笔金钱用于车辆的维护,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