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二、没有借条如何要回借款
1、应当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2、在协商不成时,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3、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此时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否承担了举证责任,然后才是收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否则的话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而要是不清楚应该如何收集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遇到非法集资打借条怎么办?
社会科技发展的同时,诈骗团伙也作出了更高明的诈骗手段,通过利用他人的赚钱心理,以非法集资的手段非法吸取他人资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定给......
·合同解除函可否中断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函可否中断诉讼时效?合同解除函也可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
·什么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什么情况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
·国家赔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一、老人糊涂了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老人糊涂了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
·上海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多少钱?
上海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上海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多少钱?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
一方重婚生子有继承权吗认定一方存在重婚行为,而同时也与第三人生育了子女的,通常这样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
·一、婚姻法继承遗产离婚不分割是否合法?
一、婚姻法继承遗产离婚不分割是否合法?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呢?
不安抗辩权又叫什么呢?抗辩权拥有很多的种类,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的一方所具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