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效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
  借条、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需注意的是,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如果债务人是公司,则应盖有债务人的印章;如果债务人是个人,那么必须有债务人亲笔签名。
   2、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讨债
   1、选择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应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当然在即将提起诉讼前,注意在双方协商调解中补签相关协议,约定好法院管辖地。
   2、申请财产保全
  债权人可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
   3、申请支付令或者公证还款协议
  若债务人对其所欠债务并不否认,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债权人则可聘请律师介入与债务人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双方的债权债务进行确认,并根据自身债权债务的特点及对方的财产、经营情况,有针对性的草拟还款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有了这样的还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清偿其所欠款项,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当然在时效即将到期之时,债权人要及时追讨或及时向法院起诉。
  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债务人不肯还债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追讨欠款,或者是直接提起债权债务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等等。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来讨债,您最好是能够收集齐全相关的证据,做好万全的准备,避免对方赖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要多久签好?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qq侵犯辱骂名誉权报警管用吗
      qq侵犯辱骂名誉权报警管用吗一、qq侵犯辱骂名誉权报警管用吗?损害名誉权是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


·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合伙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侵犯著作权罪既遂怎么判?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


·一、购房逾期未交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一、购房逾期未交房违约金是怎么算的(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


·婚约财产被告答辩状怎么写
      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


·交通出行为“衣食住行”之一,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交通出行为“衣食住行”之一,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交通日益便捷的今天,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非我们所愿,却屡见不鲜。那么......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去世之人的遗产怎么划分
      去世之人的遗产怎么划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顺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
      顺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无论是首次签订还是期满续签,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