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

??
  
  婚姻是法律上对于两个人结合的承认,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律。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法官享有很大的司法裁量权。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婚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4、一方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为也是导致双方走向离婚的重要原因,具体分为4种情况: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
  
  (2)一方与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经教育不改者,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或过错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或经教育、处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再次提出离婚。
  
  (3)一方有赌博、好逸恶劳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
  
  (4)受对方虐待、遗弃或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5、犯罪或其他其他情形
  
  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具体可以分为2种情况:
  
  (1)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一方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3)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法院一般不判离婚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主要就是上述几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只有唯一的一个,那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却已破裂,否则也是判离婚的。当然,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其实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协议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


·拖欠工资的赔偿是怎样的
      一般的公司会根据年度或者月度为劳动者结算相应的工资,工资的发放是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发放的。但是现实中难免会出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此......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其可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贷是有条件限制的,一些企业达不到要求,于是通过提供虚假资料......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后会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第一,被征收人开始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醉驾翻案一般会成功吗?
      一、醉驾翻案一般会成功吗?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醉驾案件时,一般都是比较谨慎的,故而醉驾翻案一般不会成功。二、醉驾可以判缓刑吗1、......


·协议离婚财产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财产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


·遇到假的司法鉴定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随着鉴定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在诉讼案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案件的侦破以及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怎么样?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证人会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询问,帮助整个公安机关来完成调查取证,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对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1000元,在宽限期办理的,额外加上250元。这笔钱在当初办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清楚。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跟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民间借贷行为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因为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原因的出现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需......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流程主要是什么
      现在和我们切身利益最为相关的可能就是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了,无论从上到下,进一步的加强对于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肯定是必须要彻底的落实到位的。而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