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吗

目前就业者选择工作的范围和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企业筛选人才的标准也越来越多元。很多企业和被雇佣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候大部分都是采用书面实质文件,但也有部分采用的是口头通知。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就以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为准。
  
  口头通知,即是指没有经过正式的书面实质文件,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没有按照公司既定的规定程序而简单以言语传达的方式进行的信息传递。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过书面辞职流程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书面证明,但在实务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
  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
  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到新单位就业及到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说明
  1、您若属于试用期间或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以口头通知的形式与你解除合同,若签订了合同,口头通知也是可以的,但一般原则是以书面形式告知于您。?
  2、口头通知解除合同,程序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3、如果劳动者不认同口头通知可以照常开工,公司拖欠工资时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了合同代表了一种契约关系的形成。在这种关系下,并不是说随意的口头通知就可以解除的。口头通知并不是无效的,但是在口头通知之后还要办理离职手续,上交辞职申请等多方面的证明文件,才能有效解除劳动关系。更多关于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吗相关问题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专利技术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专利技术转让流程是什么?办理专利转让需要个人与公司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在......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


·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在感情不和时经常出现分居的情况,分居又很容易导致其中一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分居后出轨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强迫签的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在作品的分类当中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软件作品等等,虽然法律规定自作品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但是针对其中......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
      挪用公款已经还上怎么处理?挪用公款已经还上了从而就会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刑;根据《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
      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公司合并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为了避免在公司合并过程当中产生一些债权债务纠纷,影响到公司......


·交通事故认定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吗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由公安交警大队做出相应的责任认定,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可能认定一方没有责任,那这时交通事故认定......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
      一、对于房屋继承权如何分配?房屋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首先按照遗嘱中的指定的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未指定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


·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有无保护期限
      一、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有无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