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采取强强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2、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3、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6、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等)造成损害的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标准按照每日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生活费等。
  3、造成公民死亡,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度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4、导致公民精神损害的,应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严重的应该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5、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该返还财产并给付相应的赔偿。
   三、医疗纠纷的责任主体是谁?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和第57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是执行医疗机构工作的职务行为,由于职务行为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因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医疗机构就须承担其医务人员的替代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得以自己没有选人不当或者已经尽到监督职责而推卸损害赔偿责任。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体执业的医务人员应当自行对自己的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个体诊所,这类诊所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为您提供了及时方便的医疗环境,但由于水平限制等因素,个体诊所也成为医疗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个体可以开办诊所,因此,在个体诊所因诊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时,其损害赔偿责任由个体诊所医师承担。
  由此可见,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针对医疗纠纷案件一审不服的话,可以提请上诉。但是如果法院对错误的裁决执行了,导致当事人发生实际损失,则符合了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医院作为侵权责任主体,也应该主动承担赔偿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
      一、继承过户的手续有哪些?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国家赔偿最多的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国家机关有时不可避免的会实施侵害社会主体的行为,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国家赔偿法,近年来,公民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不在少数,为了维护国......


·民事案件上诉要请律师吗
      民事案件上诉要请律师吗1、上诉是否需要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2、对于一些法律关系清晰、争诉标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请律师。争诉标......


·关于变压器的环境噪声的危害性确认
      关于低频噪声对人的生理造成的直接影响,虽然没有高频噪音那么明显,但是近来国内从事低频噪声研究的专家指出,低频噪声由于可直达人的耳骨,而且会使......


·出车祸了疫情期间误工费护理费算吗
      要的,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出院后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
      一、以正当手段抢注商标是否会被撤销?以正常手段抢注商标是不会被撤销的,只要是使用的正常的手段就不属于抢注商标。因为,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
      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一、摔倒腰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摔倒腰间盘突出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属于工作期间当中发生的一些意外性伤害,可以认定成......


·团伙案未抓完会批捕吗?
      一、团伙案未抓完会批捕吗都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