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欠款多少

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里面,具体有一种犯罪方式就是恶意不还欠款。因此对于使用信用卡的人而言,若有透支的话一定要及时还款,否则就会被起诉。那究竟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呢?请一起在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一、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信用卡等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网站小提示: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地司法机关对持卡人进行刑事起诉。当持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即产生逾期记录,若持卡人有连续多次的逾期记录,且逾期时间超过90天即视为不良信用记录,将很难再银行办理房贷、车贷等其他信贷业务。二、信用卡欠款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其实不一定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此时需要看是否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根据上文的规定,要是信用卡欠款达到10000元以上的话,那么此时就可以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定罪处罚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一、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临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临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建设,会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国家知道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国家为了保护人民的......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的内涵及相关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的内涵及相关内容行政关系这个概念想必很多人尽管不能完全准确地把它描述出来,但也清楚它的基本内容。那么将这个名词中间加入法......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当前我国国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但主体应当以民......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


·征收土地补偿款提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征收土地补偿款提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政府在征收土地,这时候农民们最常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补偿款提留问题。同时,被征......


·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
      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一、私募基金公司能开分公司吗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


·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多久?
      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多久?杭州检察院移交至法院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