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侵权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均可导致债务的产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合法性
   (一)夫妻共同债务应是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判断所负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的生产和家庭生活而进行必要的支出和投入,由此而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而形成债务,是因个人的侵权行为及主观过错形成的侵权行为之债。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二)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合法行为和非法行为均可导致债务的产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是因非法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消极债务,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因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夫妻双方并无共同举债的意愿,该债务产生的最终目的也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谋取利益,故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实践中,无论是判断怎样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都要看究竟是不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开支而负债的。换言之,要是侵权之债是因为家庭生活而所负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才会认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不会被扣分,小孩不能坐副驾驶并没有明文规定,也不会因此对此进行处罚......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承包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根......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车交易合同纠纷怎么解决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二手车的交易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发生在二手车中的纠纷也是在逐年的增加,其中我们要弄清被......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处罚
      一、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诉法条新公司法的释义是什么?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诉法条新公司法的释义是什么?《公司法》是我国制定的规范公司设立、经营等各方面行为的根本准则,对我国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用是多少?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侵犯客体的,就像每一个犯罪都是有相应的犯罪主体一样。但不同的犯罪,自然侵犯的客体也就不一样。那对于受贿罪来说,您知道......


·非亲属继承车辆过户手续是怎么样的?
      非亲属继承车辆过户手续是怎么样的?非亲属继承车辆过户手续是要携带一些申请表、机动车登记的证书、行驶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等到当地的车管局进行办理。......


·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