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官司法院会查个人财产吗

一、离婚官司法院会查个人财产吗1、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交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2、如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相关证据,法院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3、根据《民事诉讼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通过法院离婚,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男、女双方婚姻关系。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进行认定与分割。二、离婚后财产如何进行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在离婚之初,如果有矛盾没有解决甚至是对薄公堂那么法院只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债务进行分担还有会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其中一方的申请,离婚官司法院会查个人财产吗?答案是不会的。除非是夫妻其中一方递出申请,之后法院才会对个人财产明细进行调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哪一种遗嘱是有效遗嘱?
      一、哪一种遗嘱是有效遗嘱?只要是处分自己财产的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在我国,订立遗嘱的行为并非一定就需要由律师进行,有不少的老人也是自己书写该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吗?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保险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保险,已经渗透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里,大多数人知道,民事诉讼中,有一个代为权。而保险同样有保险代位权,关于保险......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一、公诉案件撤回起诉羁押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被错误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


·不是农民怎么接受宅基地遗产
      不是农民怎么接受宅基地遗产一、不是农民怎么接受宅基地遗产?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什么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2.先用权人的利用。专利法第六十二......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几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几份?在员工与企业发生了劳动纠纷且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劳动纠纷进行仲裁。......


·个人申报工伤无证人可以申报吗
      可以。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本领判定,根据判定结果要求赔偿;2、用人单位未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意外伤......


·自然人犯罪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犯罪主体有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其中,自然人是犯罪主体的比例是比较大的。我国最新颁发的民法典,根据人的年龄,将公民划分......


·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