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垄断竞争长期条件是什么?

垄断竞争长期条件是什么? 一、垄断竞争的定义和特征 1、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企业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2、垄断竞争是在旧经济中常见的一个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新经济(又称知识经济)时代表现得更为明显。垄断竞争是经济学中比较典型的市场形式之一。进行垄断性竞争的企业在短期是零利润或低额利润,而在长期则是暴利的。值得注意的是,垄断性竞争虽然一直是微观经济学中研究市场与竞争的话题,但是越来越被宏观经济学家所运用,特别是在1970年代以后注重微观基础的建模风潮下。 二、垄断竞争长期条件是什么 1、与完全竞争相比,厂商数目少;与完全垄断相比厂商输入较多. 2、产品具有差异性. 3、消费者和生产者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决定者. 4、能够一定程度的自由进入市场. 5、在长期,厂商可以任意变动一切生产投入要素.如果一行业垄断竞争市场出现超额利润或亏损,会通过新厂商进入或原有厂商退出,最终使超额利润或亏损消失,从而在达到长期均衡时整个行业的超额利润为零.因此,垄断竞争与垄断不同(垄断在长期拥有超额利润),而是与完全竞争一样,在长期由于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只能获得正常利润。
  我国的经济市场上对垄断市场的行为是有很严格的限制的,垄断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很显而易见的,这样会对经济市场带来不利因素,因此您有必要了解垄断竞争长期条件是什么,通过对上文的了解,可以帮助您理解垄断的相关内容,对监督垄断行为有很大的作用。因此作为公众也很有必要了解这方面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


·根据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怎么解释?
      根据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怎么解释?1、犯罪未遂名词解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人是什么?一、证券承销1、证券承销(Securitiesunderwriting)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


·在我国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夫妻在进行离婚之后,会对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国家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额社会环境,针对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分割容易产生纠纷的现象,制定了......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现在很多企业支持农村建设,纷纷到农村建厂,这会使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作为村委会,可以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


·上海 工伤认定笔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上海工伤认定笔录的相关依据是什么?工伤笔录一般会问到的问题是;1、劳动者工伤期间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细节。2、劳动者工伤在医院的诊断......


·在法庭上不认罪的话怎么处置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庭审的时候出现了当庭翻供的这种情况,这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因为犯罪嫌疑人当庭翻供,当然也不排除......


·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钱
      现在的社会,夫妻双方在结婚离婚的时候,所面临的事情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各种各样问题......


·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虽然按照我国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法人可以是挂名的,具体不参与公司当中的经营。但是公司法人实际上是要对公司的法......


·商标注册可以走加急流程吗?
      商标注册可以走加急流程吗?不可以。商标注册已经没有加急服务了。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