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首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通常来说,公司收购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大类,实践中也不排除这两种方法并用的可能。股权收购,就是收购人以一定的价格将目标公司的股东的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购买下来,并依照所持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依法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资产收购,就是收购人以一定的价格将目标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购买下来,拟收购资产上所负担的债务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收购人承担的,但收购人和目标公司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您的问题是要看采取了何种收购的方式来确定。关于公司是否注销的问题:股权收购并不意味着需要注销目标公司,即便是全部股权收购的情形,可根据需要来确定。资产收购也不意味着需要注销目标公司,就像公司有两座产权办公楼,卖掉其中一座,公司仍然可以正常运作而不受影响。采取资产收购的方式,并不收购该公司的债务、股权,则该公司的债务不应由你公司承担,该公司可以用收购所得现金偿还债务。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只不过由于公司控制权已经转移到你公司名下,因此你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你公司作为该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并收购的公司在主要资产并收购后,只剩下债务和现金,他们可以选择清算、注销,也可以不选择,可以重新注入新的资产。被股权并购后,公司的控制权在你公司手中,你可以将选择其清算、注销,也可以不选择。还是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你权益、防范风险较好。公司收购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行为,为了快速的达到自己的目的,收购公司无疑是最方便便捷的手段,但收购公司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注意,而且收购公司我们还要对收购的公司进行全盘的了解,其中可能存在的债务债权问题需要我们去处理,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只有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相关的专利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申请专利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除了条件、程序要求......


·新刑法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判
      新刑法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一)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之刑事犯罪私募基金本来属于正常的金融投融资方式,......


·危险驾驶罪法律概念
      危险驾驶罪法律概念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


·被并购后原始股如何处理
      需要看协议中怎么规定的。一般公司重组后原始股有三种处理方式:1、股票依然会在市场上交易。(有可能会有短暂的停牌)2、按照重组协议,根据一定比例......


·绑架未遂逮捕后多久判刑
      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后,公安机关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等到收集完证据之后再让检察院提起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这个阶段是需要一......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


·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能更改吗
      在众多婚姻关系纠纷中,尤其是离婚纠纷中,子女的抚养费的问题很突出,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纸币的贬值,当时协议所约定的抚养费已不足以支付现实的花......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
      无效婚姻判决多久生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