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一、小区土地房产证如何办理?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如涉及受让的,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办理小区土地使用证,首先需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大土地证及分摊表,然后按照土地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前往窗口办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一般很快就会办理下来。另外,我们也提供了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流程以及注销登记流程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
      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一、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是需要制订征......


·一、公司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怎么计算?
      一、公司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
      一、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有什么意义?交付设备检验合格证附随义务的意义体现哎一下两个方面:首先,附随义务的确立反映了诚实信用原则的......


·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其特征又是怎样的
      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其特征又是怎样的?抗辩权,简单来说就是一种对抗权。当他人行使不正当的权利,并对自身权益有所损害时,就可以行使对抗权。......


·大学生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
      大学生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如今,虽然我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在党的领导和帮助下正在不断减少,但是大部分山区还有偏远小山村仍然属于贫困落后地区。因此......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


·深圳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随着夏季的到来,在深圳工作的朋友开始关心深圳高温补助的发放标准,对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发放高温补贴的关注度也日渐上升。所谓高温,也即在高于33设摄......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
      醉驾后警察找一起喝酒人录口供是否可以?交通队要求一起喝酒的人去录口供合理,主要了解看当时有没有劝阻行为人不要驾车等;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股东变更范本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年......


·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是指哪些方面?
      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是指哪些方面?湖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主要指耕地,菜地,果园,茶园,精养鱼池,林地,未利用地等七大方面的补偿。根据湖南......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