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索赔的技巧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当事人沉浸在伤病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还有一些被害人家属对肇事司机充满怨恨,非打即骂,根本就没想过解决问题,只是在扩大矛盾。最后这些人在索要赔偿时,都遇到了麻烦。因此,被害人及其家属需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索赔的技巧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索赔的主体和责任
   1、追加赔偿主体。
  即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是否还有其他责任人。比如有的交通事故可能是数辆机动车共同造成同一受害人伤亡,数个肇事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受害人只是起诉其中一个肇事者,则会加重该肇事者的赔偿责任,而对于该加重部分的责任,商业三者险公司又往往援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商业险),以其系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而不予赔偿,最终该部分责任只能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基于此,肇事者应以受害人放弃对于其他肇事者的追偿为由,要求减少相应的赔偿数额。实践中,法院应当依法追加其他肇事者参加诉讼;法院未追加的,肇事者也应当申请法院依法追加,以便其他肇事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即使其他车辆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也要在无责险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形下,被诉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同样应当要求追加无责方为共同被告,或者要求在无责方赔偿限额内减少赔偿,否则,商业三者险公司对于无责方赔偿限额部分将不予赔付。
   2、分配赔偿责任。
  首先注意的是,交强险赔偿是不与车主责任大小挂钩的。也就是说,只要车主有责任,交强险就要在法定限额以内进行赔偿,而不是按车主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而对于超过交强险部分的赔偿额,如果受害方有过错的,应当自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只需承担与自己责任相应的赔偿。因此,车主应当关注交通事故对双方责任的认定,以确定自己的赔偿比例。另外注意,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是划分双方责任的唯一证据,车主还可以综合考虑交警未予认定或认定错误的相关证据,以进一步明确受害者的责任比例,尽可能减少自己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技巧有哪些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一: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
  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交通事故索赔技巧之二:不要被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迷惑
  新交法出来之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仅是交通事故赔偿的一个证据,不是法院判决民事赔偿的依据。在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就算非机动车方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机动车方仍然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方存在过错的,只能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我们要提醒您的是,除了掌握这些技巧外,您还需要行动起来,在关键的时间点采取恰当的行动。这样在进行索赔时,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您掌握不好索赔的时间,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企业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偷税罪漏税罪”(逃税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


·拘役怎样执行 拘役是多久
      在对拘役刑执行的过程中,除了要知道拘役是怎么执行的外,同时也要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是多久。虽然这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也是有具体期限......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
      监外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保证金?监外执行本身是不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的时候才需要交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


·民事诉讼执行条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执行条例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执行条例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


·新刑诉法认罪程序规定是什么?
      有人说,人生而为善,但这世间仍存在有大量的恶,有些人犯罪后畏罪潜逃,即便是怀着懊悔与内疚去度过一生也不愿意站出来去认罪与赎罪,针对这部分屡教......


·法庭辩护词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有哪些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什么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


·房屋长期租赁合同范本无偿使用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长期租赁合同范本无偿使用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房屋提供方和房屋使用方在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房屋无偿使用事宜上协商一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