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有时候企业的一项决议可能损害到多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选择集体维权的方式,选出代表同企业谈判,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这里,仲裁申请书非常重要,其内容是否全面影响到仲裁委是否立案。那么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来给您介绍下。
  
  一、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等 人(详见申请人主体明细表)共同推荐以下代表人
  
  代表人一: 出生: 性别: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代表人二: 出生: 性别: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代表人三: 出生: 性别: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代表人四: 出生: 性别: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代表人五: 出生: 性别: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详见附件—仲裁请求及相关明细表)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申请人主体资格明细表
  
  申请人仲裁请求相关明细表
  
  仲裁申请书副本 份;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二___年 月 日
  
  二、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通过文章中的一篇范文,我们告诉了您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怎么写。其实这并不难,只是在开头申请人方面写上集体推选的代表姓名,并且在正文部分写清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陈述事实与理由,在结尾附上申请人签名。这里需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应该尽快提出,否则逾期会比较麻烦。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欠钱金额较大不还的,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
      未付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后果一、股权转让款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1、法律对合同解除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


·法定继承遗产怎么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遗产怎么分配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


·一、离婚起诉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起诉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有: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1)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依......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的争取方法是什么?
      离婚时女儿抚养权的争取方法是什么?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


·行政复议流程
      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人(1)用人单位;(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3)工会组织。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1)作出工伤......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票据诈骗罪是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


·公司清算是分配固定资产吗
      公司清算不只是分配固定资产,还要清偿债务等。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