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 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怎么办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死亡原因难以确定或医患双方参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和死者近亲属如何申请尸检?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死亡原因难以确定或医患双方参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医疗机构和死者近亲属均可以提出进行尸检的要求。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尸体的处置权属于死者近亲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置。因此,必须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尸检。
  医疗尸检可以由病人家属提出,也可以由医疗机构提出。由医疗机构提出尸体检验要求的,必须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在签订《尸体检验协议书》后,医患双方共同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尸检资格的鉴定机构。
   二、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有几种
  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明确上述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的特点后,患方应果断选择较适合的途径,以免在不必要的问题上延误时间,造成被动。
  综上所述,如果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的话,可以尸检,这个办法可以确定患者死亡的原因。但是死亡患者的尸体由患者家属决定要不要尸检,如果家属不愿意尸检的话,不能强求。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与医院应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话向法院起诉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正当防卫要满足几个条件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地热物业质保是几年
      一般情况下,地热铺设的质保期是2年。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使用情况为准。一、地暖保修期通常是解决入住开始如果是开发商做的地暖保修时限为二个采暖期。......


·网上二手房
      网上二手房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有虚假房源,当然也不乏有真实房源的。在网上找房,会辨别房源是关键。记住假房源的普遍类型:1、低价钓鱼故意......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一、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1、成立财产清查小组;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相关规定,掌握有关业务知识;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


·发票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
      发票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一、发票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发票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开具发票代表已经收到钱。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需要符合法......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
      签订合同后未履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进行起算很多人在签订合同后就不想履行合同义务了,原因自然是各种各样的都有,但是这样会造成违约。对于合同向对方......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债务1、连带债务: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或者两个或多个当事人自主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关系,其中任意一人可对......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合法吗?
      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


·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怎么写?
      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怎么写?放弃孩子监护权协议书写清楚被监护人的基本的信息,还有就是放弃监护的原因基本上就可以了。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


·一、遗嘱见证人为子女合法吗?
      一、遗嘱见证人为子女合法吗?可以是子女,但必须符合见证人的有关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


·网络诈骗立案后可以撤销吗
      网络诈骗立案后可以撤销吗?网络诈骗立案后满足法定条件的也可以撤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