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同时,公司应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 因此,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全国性报纸上看到年度报告摘要,也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看到年度报告的全文。
  在年报具体披露日期的确定上,交易所出于均衡披露上市公司年报的考虑,一般会事先与上市公司协调并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披露日期,以保证年报披露有序进行。披露日期一旦确定,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作变更。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均衡分布披露的原则,在年度报告摘要披露的规定时间内,每日最多安排25家上市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年度报告摘要。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那么上市公司的年报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编制出来?注册会计师需要多长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呢?一般而言,投资关系比较简单的公司一般20天左右就可编制完成,但长期投资单位比较多的上市公司取得投资对象的数据资料才能进行合并报表,因此所须时间较长。
  因此,会有一些公司要到4月底才能公布年报。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根据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交易所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安排各上市公司披露的时间顺序。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年报都是在每年的12月31日号左右公布的,一般会公布在各大证券网站、门户财经网站上,百度一下“上市公司名字+年报”即可查询。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综上可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间是相对固定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左右。另外依法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并准确的披露信息是有很有必要的。更多相关上市公司披露时间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有哪些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误工证明材料应该以什么为准?1、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为准,内容包括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
      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年度股东大会对股票的影响是什么?公司开股东大会对股票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但主要看股东大会将会讨论什么内容,......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免吗
      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了解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即使夫妻离婚也是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可能需要实际支付抚养......


·分公司能否对外签订环评合同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这个也不是绝对的,看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会提出。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证......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


·嫌疑人构成合同欺诈判多少年
      嫌疑人构成合同欺诈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重大行贿量刑标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现实中,若是需要购买数量较大或者价格较高的商品,此时光是当事人口头上达成一致是不够的,出于对双方利益的保护,一般会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而在签......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出门行车,发生交通意外总是难以避免的。许多人在购买保险后,反而更加粗心大意,使得发生车祸的概率更高。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