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丁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
  如丁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履行偿付义务,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债务;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丁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 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抵销债务债权虽说比较难以协商,但还是有很多企业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对双方来说可以是双赢的局面。在债权债务抵销三方协议的内容中,还需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因为在之前的债务债权协议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条款,这些都是需要去取消需要去明确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背对背信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背对背信用证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背对背信用证在贸易实务中,中间商分别同实际用户和实际供应商签订有供应和采购合同,实际用户向中间商开出一个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


·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
      土地确权包括哪些土地?此时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确权,也可以称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如下:情况一:贷款未还清所需证件有: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仲裁中又换房产归......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规......


·土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为了避免土地进行租赁后,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的损失,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都会对该土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合理的约定,......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
      合同中最多约定违约金比例多少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
      一、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适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加班怎么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三个月试用期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一、授予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么?
      发回重审后还能上诉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