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接待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将款出借给借款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为了获取利息。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使用货币的单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贷款人的货币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价格;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贷款人借出货币所获得的报酬率。其实,利率就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如果用i表示利率、用I表示利息额、用P表示本金,则利率可用公式表示为:i=I/P。一个单位时间的利息等于本金乘以利率。 比如:月息20‰,10000元每月的利息就是200元。计算公式:10000元×20‰=200元。一般来说,利率根据计量的期限标准不同,表示方法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按照行业规则,日利率用万分之一( ?)来表示,月利率用千分之一(‰)来表示,年利率用百分之一(%)来表示。如果没有特别注明,?就表示日利率,‰就表示月利率,%就表示年利率。年月日利率之间的换算公式是: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月利率(‰)/30。比如,当事人借据写的利息是5‰,就表示月息千分之五。如果借据上写的是5%,就表示年息百分之五。如果当事人借据上约定月息是5%,用规范的月息表示方法应该写成50‰。
  人们常说的“年(月)息多少厘(分)”是指一元本金一年(月)应该支付多少厘(分)利息。比如“月息2分”的意思就是一元钱每月的利息二分钱,月利率是0.02元/1元=20‰,化成年利率就是20‰×12=24%,那么,一元钱每年的利息是2角4分。计算公式:1元×24%=0.24元。
   二、民间借贷利率能高于银行吗?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因此,民间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即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视为合法利息,受法律的保护;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视为高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言下之意,民间借贷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将视为没有利息约定,无需支付相关利息。
  虽然这个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但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高利贷,需要注意我国法律是不保护高利贷中的高利部分,并不是说不保护非高利的部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是否要被拘留 醉驾要被拘留吗?
      醉驾是比酒驾还要严重的行为,在我国若发现机动车驾驶者有醉驾行为的话,一方面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另一方面也涉嫌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现实中被逮着有......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一份合同的时候,总会加上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条款,并且会注明诉讼地是签订合同的所在地或者是被告......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配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配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一、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是......


·还没办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若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就不能主张进行分割。但有时候夫妻可能还没办离婚,像这样的情......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是否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静宁县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的原因有非常多种,其中利民工程建设是非常常见的国家征地原因,其中大多数在乡镇的征地都是为了修路或者是水......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什么?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依据是《民诉意见》,第18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