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属于单位的正是员工,但此时不签订一份书面的协议,劳动者也觉得对自身利益无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单位就会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那现实中,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目前的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单位如果只单独约定试用期合同,该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二、只签试用期合同员工怎么维权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担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试用期满后,就视为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应该是有利的。
  试用期是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考核的期间,一般或多或少都会在职工入职之前约定。但即使约定了试用期,此时签订的合同也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试用期合同。试用期的约定只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中的部分内容而存在。因此对于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疫情期间租金问题需要和房东协商,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一、公司辞退员工到那个部诉讼办理应当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劳动者因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应当......


·父母立遗嘱如何公证处理?
      父母立遗嘱如何公证处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


·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由谁支付?工伤与交通事故医药费首先由就医的患者支付,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的赔偿,依据实际的......


·建筑法律有哪些?
      建筑法律有哪些?建筑法律比较多,有:《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1、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则就可以取得专利权。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取得专利权呢?......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哪些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哪些法律规定?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如果有家人失踪很久并且一直没有找到的话,《民法......


·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怎么办?
      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怎么办?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可以申请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是孕妇,那么您需要如何补偿?根据有关规定,全责任方仍有必要赔偿所有损失,即孕妇需要赔偿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


·确认遗嘱效力有被告吗?
      确认遗嘱效力有被告吗?没有被告,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效力的确认是法院按遗嘱合法性,遗嘱签署的顺序以及笔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