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借贷合同要写明什么内容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贷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贷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贷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贷的种类。比如,根据借贷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贷和短期借贷;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贷、农业借贷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贷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贷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贷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贷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贷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贷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贷时,每一次支付借贷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贷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是指借贷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贷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贷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贷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公民之间借贷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7、还款方式。是指贷款人和借贷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贷给贷款人。
  以上所列举的合同内容仅是一些具有借贷合同特点的条款,除了以上七项内容外,借贷合同的当事人还可以对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作出约定。
   二、借贷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贷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我们认为,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我们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三)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针对不同的合同,其包含的条款内容自然是不一样的。而借贷合同要写明的内容,主要就是上述七个方面。当然,当事人还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再格外的补充一些内容进去,以求写出来的借贷合同能够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哪些??一、假结婚证法院受理吗属无效婚姻,法院可以受理确,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二、婚姻无效的情况民法典......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
      公司股东欠债公司需要还吗?公司股东欠债公司不需要还,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


·我国的征地补偿哪种树贵?
      我国的征地补偿哪种树贵?我国的征地补偿对树木的认定一般是药材和园林植物高些,比如药材类杜仲,厚朴等,园林类银杏、桂花、黄角兰等。征地补偿的项目......


·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是合法的吗?
      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家,我们的家是属于我们个人的私有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我们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对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
      恶意注册商标抢注判刑多少年?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了商标局对于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


·法律规定如何构成绑架罪
      法律规定如何构成绑架罪一、法律规定如何构成绑架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生病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为了缓减医患关系,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以达到规范医护人员行为......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适用
      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适用一、个体户注销后债权债务的法律适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


·一、醉驾取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醉驾取证时间是什么时候?醉驾取证时间就是在醉驾司机在被交警发现并且用仪器测试的时候,但是如果数值很高而且很明显看到司机已经进入了醉酒的状......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能退吗?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中的银行税单与申报数据不付是不能退税的,需要核对清楚才行,存在以下情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