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可以随便安排加班吗

有单位在实际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时候,只会一味的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超量安排工作,还会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单位可以随便安排加班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后,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单位可以随便安排加班吗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劳动法》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加班的工资应当如何支付《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一般不安排补休。现实中,即使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而不能打着其他的幌子,随便安排加班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一旦安排加班,则就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关网络诈骗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预防?
      有关网络诈骗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假冒好友,也可以是网络钓鱼,更可以是利用病毒,这些手段让我们防不胜防,只有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预防网络......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近年,农村的房地产市场逐渐活跃,农民往往将其在宅基地上所建房屋或者出租、或者售与他人。在这些购买者中间,有的是本村或外村村民,而有的是外来打......


·承租人因为肺炎可以退租吗
      承租人因为肺炎可以退租吗?需要您跟房东协商,退租比较困难。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117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有哪些?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


·起诉离婚在哪都可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地......


·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一、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什么?批捕案件自查报告的意义是:某段时间内对于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点进行一定的总结和自我检查,帮助更好的执行......


·对工伤鉴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
      对工伤鉴定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


·一、遗嘱书写范本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书写范本有效条件是什么?(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


·一、醉驾抽血取证的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抽血取证的标准是什么?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属于严重的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不仅会......


·假释怎么办理,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进行劳动改造,并且服刑到了一定的期限时,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么,你知道假释该怎么办理,它的适用条件又有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