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酒驾的危害有哪些?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其实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都是在饮酒之后驾驶,但实际上醉酒驾驶的情况更为严重,而具体的认定标准也不同。但多少酒后驾驶还是存在一定的危害,那到底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1、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饮酒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易失控,这时,驾驶人踩刹车已慢了1至2秒。而车辆时速60公里时,1秒可驶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时,1秒则驶出27.78米,这种相差后果相当危险。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研究发现,没饮酒驾车发现前方有险情,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动作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酒精还影响判断能力,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4毫克时,判断能力下降25%。酒驾操作能力降低还表现在反应时间要减慢2至3倍。酒精还会使驾驶人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当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至49毫克时,简单反应时间和选择反应时间都比饮酒前缩短;当酒精含量达50至70毫克时,选择反应时间延长,错误反应增加46%。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3、视觉能力变差。饮酒首先使驾驶人感觉能力降低,尤其色彩感觉和视觉能力降低。人获取外界信息有80%靠视觉,驾驶人对车内外感知也不例外。因此,驾驶人饮酒后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酒精还会使驾驶人视觉敏锐度下降,难以看清运动物体,空间知觉能力、眼睛对光适应能力下降。如一般人平常状态下视觉角度为180度,而酒后视觉角度会减小,眼睛只盯前方目标,难以发现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酒后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5、身心易疲劳,注意力降低。酒精对脑组织有较强的亲和力,饮酒后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二、酒驾会受到什么处罚(一)醉驾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酒驾1、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2、 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3、 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驾。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已经比较清楚酒后驾驶有什么危害了吧。在这种状态下开车上路的,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一旦造成事故,那么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将是更大的。在此,我们呼吁,千万不能违反相关规定,有酒后驾车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女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
      相对于醉驾、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这三者之间相关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就单个来说很多都可以受到很严重的处罚,那么如果都触犯了呢,醉驾无证驾驶肇事......


·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
      一、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


·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您在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都有可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劳动关系也需要遵循......


·2023年在政府买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政府买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土地在如今的中国是十分稀缺的资源,国家为了更为合理的利用土地,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如果需要合法使用土地......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都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哪些情况下法院准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起诉离婚的法定程序,如果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