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格式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庭审笔录格式是什么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您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
  
  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被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被告一: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
  
  被二代: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审:×××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等×××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
  
  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不要。
  
  审: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记)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一: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被告二: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审:总结一下本案争议焦点(内容略记)。双方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1、2、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一: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
  
  被告二: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
  
  审:传证人×××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
  
  审:证人陈述证言。
  
  证人:……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一: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二: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辨论。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
  
  原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一:……
  
  被告一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被告二:
  
  被告二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告: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一: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二:没有新的意见。
  
  审:法庭辨认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
  
  被一:由法院依法判决。
  
  被二: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
  
  被告一:不同意。
  
  被告二: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
  
  30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
  
  15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载判结果。
  
  审:现在宣布休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书: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合议庭进行评议,略记)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继续开庭。本庭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
  
  书: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见判决书,略),本判决的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判长: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不服判决。
  
  审判长:被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不服判决。
  
  审: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其实,不管是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庭审笔录还是其他民事或刑事的诉讼庭审笔录,整体流程都是如上文所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案件的庭审笔录都是可以查阅的,一旦双方当事人不满判决结果,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新判决。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无法在进行上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撞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女方有家庭暴力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在离婚时势必要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要件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要件如果有人经常和合同打交道的话对抗辩权一定不陌生,抗辩权分为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就是对抗别人......


·涉外收养的效力
      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依据引述: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


·发包人写了工程款欠条不给钱,怎么起诉?
      一般情况下,追讨工程欠款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资料: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


·法律规定过节费要不要缴个税
      过节费要不要缴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产权情况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只要租赁的是没有抵押的不动产都是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229条亦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误工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