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能够帮助贫困家庭进行法律援助,不过在法律援助之前我们需要对法律援助进行申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成功,所以在申请之前首先我们自身要了解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不然盲目进行申请的话申请失败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可能还会影响到自己的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影业公司融资项目的特点是什么
      影视行业的竞争可以说非常的惨烈,观众对于影视剧的要求呈现了多元化的审美方向,甚至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影视剧公司为了能够吸引到年轻人的关注,公司大......


·出售合同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
      案件当事人在案件中遇到了一些,专业性问题的时候,一般都会选择进行司法鉴定。目的是为了尽早的查明犯罪事实。不过,当事人要求进行司法鉴定需要通过......


·犯罪中止的特征有效性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的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在犯罪过程中"首先表明,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一、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一般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还能换吗?
      已网签备案的房子还能换吗?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了不能变更了。但需要坚持更换,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先撤销合同,更换之后就再进行签订合同。......


·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


·一、多发的交通事故?
      一、多发的交通事故有哪些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无偿的行为,是国家性质的一种体现方式。如果有人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法律援......


·根据法律规定无偿转让合同有效么?
      根据法律规定无偿转让合同有效么?根据法律规定无偿转让合同有效,前提是不能损害到其他债权人利益。《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至第五百五十六条有如下规......


·抚养权的归属
      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