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何认定?

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超过保证期限依然未提起上述主张的,证人则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正常情形下按照保证期间执行,但如果保证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或者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同时届满的,则视为没有约定。

  二、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三、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对于一般合同,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后,只要没有经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都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得据此抗辩,但保证期间与一般合同诉讼时效不同。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内,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依法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否为法定节假日,均不存在顺延问题。

  四、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因此在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往往就只涉及一般的损害......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


·备案依据:
      备案依据:《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二、备案条件:市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阿市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民法典》中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起诉离婚需要鉴定什么材料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导致离婚率远高于结婚率。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公民有自主选择结婚或者离婚的权利,亦可自由选择跟谁结婚。在夫妻双方感......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遗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遗产的分割是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分割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遗产分割自由......


·专利权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权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是怎样的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


·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抢劫的过程中,一般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目的,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


·关于批捕通知书有什么用?
      一、关于批捕通知书有什么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通知书是对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一种文书。根据《中华人民......


·哪些离婚取证手段不可取
      在实践中,有时候婚姻的一方为了抓到对方外遇的证据,会偷偷到其外遇的对象家装监控器,其实,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哪些离婚取......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
      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一、房屋转按揭办理复杂吗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