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之间感情已破裂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法官在判决夫妻离婚时的唯一理由为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但实践中对这个的认定,其实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情形进行的。那究竟常见的可以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破裂的情形都有哪些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许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列举了下列五种具体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原则、破坏婚姻秩序地严重过错行为。夫妻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当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遗弃是指对其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婚姻法解释(一)》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即“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家庭暴力,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经查证属实,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支持。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以夫妻分居达一定期间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离婚立法的共同之处。我国《婚姻法》此款规定有两个要件:①双方分居的原因只能是感情不和,不包括因客观原因的分居;②分居的时间已满二年,且该二年分居时间应该是不间断的、持续的。符合这二个要件,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适用该条款时要注意:
  
  ①一方必须是被依法宣告失踪,而不是未经宣告的事实失踪。
  
  ②应一方被宣告失踪而请求离婚的,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由于被告缺席,因此,人民法院审理这样的离婚案件无需进行调解。
  
  此外,《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作了概括性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将未能列举的具体情形包含在其中。参照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会认定感情已破裂。而至于能够确认感情已破裂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若不清楚该如何收集证据才好,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备案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备案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办法》规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信息报送、自律管......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


·行政强制执行驳回诉请怎么办?
      行政强制执行驳回诉请怎么办?一、行政强制执行驳回诉请怎么办?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效要件是什么?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抗辩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抗辩权包括很多,其中比较常见的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当然,要想使抗辩......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


·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
      一、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但是这也仅限于部分案件,有的案件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能会不公开审理。除了双方当事......


·误工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当我们购买到新车的时候,如果没有牌照,那么,我们是很难来上路的。如果强制上路的话,轻则被交警罚款,重则被扣押车辆。......


·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能否正常年检
      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能否正常年检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


·身份证复印件能否注册公司经营人
      不可以,注册公司提交资料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在提交资料时必须要出示身份证原件。注册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2、法人身......


·盗窃罪金额怎么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