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分配,是离婚双方需要解决的两个重要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有些是再婚家庭。这种是比较特殊情况,那么再婚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再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再婚个人财产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有一些误解,认为只要是双方结婚了,即使是再婚,无论是谁的财产,都有财产分割的权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对于什么财产可以分,什么财产不能分,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分,人们并没有搞清楚。首先,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2、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二、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1、根据《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规定的原则,解决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一般情况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如果分娩一年后离婚,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5、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由此可见,再婚家庭办理离婚,双方首先应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然后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处理,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则归个人所有。再婚前就有孩子的,原则上离婚后孩子还是跟随原父母,而再婚生育子女的,则双方可以协商由谁来抚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一、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


·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


·法律规定在哪申请专利权2023
      一般在哪申请专利权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


·老人的监护人该如何确立,怎么开监护证明?
      老人在步入晚年后由于各方面原因对于监护人的确立更为重要,而监护人的确立则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当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并购融资方式都是有哪些?
      并购融资方式都是有哪些?在我国,公司的运营是离不开资金支持的,但是一个公司不可能永远都会有充盈的资金用来运营,所以,学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在......


·销售假劣农药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劣农药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


·被稽查人在海关稽查的过程中要怎么做
      被稽查人在海关稽查的过程中要怎么做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


·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怎样的
      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怎样的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怎么样的转让期限,转让费,支付方式和时间,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几种情况: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
      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一、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什么方式结案?移送管辖执行的案件以销案的方式结案,根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