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

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 一、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二、破产清算的步骤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清算是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对公司展开的一种必要手段,属于强制手段。通过组建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盘点,然后按照一定顺序分配给职工和债权人。现在您应该对破产清算属于什么手段有了一定了解吧。企业完成清算后,债权债务关系即告一终结,就可以正常办理注销手续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证付款是什么?
      信用证付款是什么意思,怎么结算?信用证付款信用证付款的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


·养鸡场土地使用申请需要办理吗
      养鸡场土地使用申请需要办理吗只要不是基本农田不影响邻里关系,不影响水源地,就不用规划审批。因为养鸡属于农业范畴,不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养......


·民商事仲裁裁决后能否起诉 一、民商事仲裁裁决后能否起诉?
      民商事仲裁裁决后能否起诉一、民商事仲裁裁决后能否起诉?民商事仲裁裁决后也是可以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在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
      在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一、判刑后什么病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


·事业单位没签合同能辞职吗
      可以,劳动者辞职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


·广东省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盗窃行为古来有之,且根据中国法制史,可以知道,在我国古代盗窃罪的处罚规定是比较重的。广东省在2013年时已经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
      一、假释结束又犯新罪是累犯吗?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一、因工伤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怎么判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在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案件之事,很多犯罪分子在被判刑的时候都会附上一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适用。那么剥夺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