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当事人应怎样伸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应怎样伸请法律援助? 一、怎样伸请法律援助?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四、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之前,最好先审核下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然后再持有申请书、委托代理书和案件相关的资料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一般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会在五天内给出答复。现在您知道了怎样伸请法律援助,在遇到纠纷又请不起律师的时候就学会如何处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逃逸至人死亡怎样进行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至人死亡怎样进行判刑交通肇事逃逸至人死亡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劳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法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
      哪些处罚原则适用于学生持刀斗殴事件?无论在世界各国,青少年犯罪都是社会政府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在我国,对于青少年犯罪也有一系列相关的量刑规定......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的加快,国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如果人们在平时的诉讼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侵权就......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是怎样的?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一个争议较多......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中对财产保全的规定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总有一方承担事故责任或者双方都承担事故责任。双方解决交通事故,落实赔偿问题就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来的。相关法律对交通......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什么?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适用范围都有什么?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就是公司法。对于公司法我们您可能都会有点陌生,因为对于我们您来......


·怎样防止高空坠物
      怎样防止高空坠物可能每次发生高空坠物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是死亡的这种事情以后,您都会觉得非常的可惜,因为每个人的生命权不应该是被这种可以人为防......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怎样的一、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债权债务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贷款、加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